加州陪审团近日达成开创性裁决,陪审团一致认同社群媒体需负担网络成瘾责任,认定 Instagram 与 YouTube 在平台设计上存在过失,需赔偿六百万美元给原告 KGM。此项裁决将可能成为未来同类诉讼案件的指标性参考。
社群平台设计是否真的刻意诱导青少年成瘾?
本案原告为现年 20 岁的女性 KGM,她于审判中证实自己自 6 岁起便沉迷于 YouTube、9 岁时开始使用 Instagram。原告律师团队指出这些平台开发了多项旨在「吸引」年轻用户的特定设计功能,包括自动播放(Auto-Play)、即时通知,以及允许源源不断提供内容的「无限滚动」信息流。
经过 40 多个小时的审议,多数陪审员认定平台设计在运作中存在过失,且两家公司明知平台对未成年人具备潜在危险,却未提供充分警告。陪审团最终裁定给原告 300 万美元的补偿性赔偿,并因认定平台存在恶意或欺诈,建议额外加处 300 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Punitive Damages),总计金额达 600 万美元,约合新台币 1.9 亿元。
业者表示如何能判定平台性质与心理健康有关联
面对裁决结果,Meta 与 YouTube 均表示异议,预备上诉。Google 发言人卡斯塔涅达(Jose Castaneda)主张 YouTube 应被视为「负责任的串流媒体平台」,而非社群媒体网站。Meta 则强调青少年心理健康因素极其复杂,不应归咎于单一应用程序,并在庭上辩称原告的心理问题与家庭环境相关。然而,陪审团最终认定,原告无需证明社群媒体是心理问题的唯一直接原因,只需证明其为造成伤害的 Substantial Factor(重要因素)。此外,陪审团对 Meta 创办人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的前后不一证词表示难以接受。责任分配方面,陪审团裁定 Meta 负担 70 % 的责任,其余 30 % 则由 YouTube 承担,反映出监管观点对不同平台互动机制之影响评估。
法律责任豁免权在网络成瘾案中被巧妙避开
本案审理过程中特别避开了敏感的内容争议。根据美国 1996 年的通讯规范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 230 条,科技公司通常免于承担第三方发布内容的法律责任。因此,陪审团被要求不考虑原告所浏览的具体贴文或影片内容,而是将焦点集中在「平台架构设计」本身。
原告的攻防策略成功绕过了的法律防火墙,将社群媒体的成瘾性视为一种「产品缺陷」。维拉诺瓦大学(Villanova University)法学副教授奥默罗德(Peter Ormerod)指出,这项判决虽然意义重大,但目前仅是诸多漫长法律诉讼中的少数成功案例,他认为除非平台接连败诉,否则业者短期内不会对现有的营运模式做出重大改变。
此标杆案例会引发那些后续连锁效应?
洛杉矶这起裁决的影响力在于其示范性质,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科技政策研究所主任克雷普斯(Sarah Kreps)表示,目前全美有数千起针对社群媒体成瘾的诉讼正在进行,光是加州就有数百起,这起案件的被告包括 TikTok 与 Snap,但此两家在审判前达成和解,Meta 与 YouTube 作为最后的被告,其判决结果将直接影响未来数千起案件的谈判筹码。
一旦此类标杆案例(Bellwether Trials)确立了平台设计与青少年伤害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将促使更多受害者提起诉讼,进而迫使科技业重新评估其针对未成年人的算法逻辑开发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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