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企划财政部于 7 月 16 日在首尔中区 Bank Hall 举行房地产税政策论坛。专家们提出将综合房地产税的计税基础从所持房屋数量转为合并后的不动产价值。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 具允哲 参加了论坛,现场约有 60 名参与者,包括学者、专家和市民。
论坛围绕持有房地产税税率水平展开讨论。一部分专家主张对非住宅以及超高价值住宅增加税负,另一些则认为韩国的房地产税税率已超过经合组织(OECD)平均水平。
韩国公共财政研究院税收研究科科长 吴钟贤 表示,基于不动产价值而非房屋数量的征税方式更符合公平原则。吴解释称,价值导向的制度能够解决与超高价值单户住宅相关的问题。就综合房地产税的总体政策方向,吴提到可考虑强化对非住宅的征税,同时对实际居住的住宅保持或减轻税负。
友利银行房地产研究室主任 韩永镇 建议对持有房地产税作有限上调。韩提出将房地产税的公允市价比率提高至 60%,将综合房地产税提高至 80%,并建议废除房地产税 5% 的估值上限。韩表示,以官方价面积而非房屋数量来适用综合房地产税是合适的,并建议将持有抵扣转换为适用于实际居住者的居住抵扣。
建国大学教授 沈钟振 表示,如果要强化综合房地产税的再分配功能,那么转向基于价值的体系是合理的。
YouTube 频道 光速房地产中介 的代表 李光洙 表示,仅应对超高价值住宅显著提高有效税率,提出 400 亿韩元作为基准门槛。
沈教授表示同意“超高价值住宅的税负较低”的立场。沈提议,对于市价为 500 亿韩元的住宅(考虑实现率后约为 350 亿韩元的官方价格),对超过该门槛的物业,其扣除率应减少 10 个百分点,以提高税收公平性。沈补充称,扣除率的上限应设为最高 50%。
韩国发展研究院(KDI)研究委员 文润相 表示,G7 国家 的房地产持有税水平明显高于韩国。文表示,如果“稳定”意味着降低住房价格波动,那么持有税显然履行了这一作用,而提高持有税的论据从根本上建立在强化房地产税之上。
关于综合房地产税的扣除,文表示,对累进式综合房地产税提供最高 80% 的统一比例减免属于相当程度的反向调节。文提议,不如不要向老年人或长线持有者提供扣除,而是将应缴款项推迟到房屋出售或继承之时再支付。
汉阳大学经济学教授 陈昌夏 表示,截至 2020 年,韩国持有房地产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 1.23%,高于经合组织(OECD)平均水平 0.95%。陈指出,很难将韩国的持有房地产税水平视为“偏低”。
陈还表示,截至 2022 年,韩国房地产交易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也显著高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分别为 1.89%(韩国)对比 0.46%(OECD)。陈强调,应当将重点放在住房供给和均衡的地区发展上,而不是税收体系本身。
韩永镇 表示,如果在短期内对房地产征税的强化幅度超过市场的可接受程度,副作用不可避免。韩提到,锁定在手库存、交易量减少、市场僵化,以及通过每月租金将税负转嫁给租户,都是可能出现的问题。
韩国企划财政部在 7 月 16 日论坛上讨论了什么?
企划财政部举行房地产税政策论坛,专家们提出将综合房地产税的计税基础从所持房屋数量转为合并后的不动产价值,参会人数约 60 人,包括副总理具允哲、学者、专家和市民。
专家为超高价值住宅征税提出了什么门槛?
李光洙 提出以 400 亿韩元作为显著提高超高价值住宅有效税率的基准,而沈钟振教授则建议对市价 500 亿韩元的住宅(约为 350 亿韩元的官方价格)适用降低的扣除率。
韩国的持有房地产税与经合组织(OECD)平均水平相比如何?
陈昌夏教授表示,截至 2020 年,韩国持有房地产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 1.23%,高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 0.95%;截至 2022 年,韩国房地产交易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 1.89%,显著高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 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