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委员会通过《金融法》修正案确认治理改革

Key Takeaways
  • FSC 主席李玉焕于 29 日通过《金融公司治理法》修正案,重申将针对金融控股公司推进治理改革。
  • 拟议改革包括将董事长任期限制为三届连任,并加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
  • 该改进方案预计将很快宣布,此前由于自原定 3 月时间表以来反复推迟。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在29日重申其计划,通过对《金融公司治理法》的修订,对金融控股公司治理改革进行制度化。根据全国议会政策委员会简报期间作出的声明,FSC主席李Eok-won在回应人民力量党议员宋Eon-seok的提问时确认了立法路径,称《金融公司治理法》构成法律依据,并将启动修订程序。该改革举措源于总统李在明去年年底对金融行业CEO任命架构提出批评,称其为“腐败内圈”,随后FSC启动了“金融控股公司治理推进特别工作组”。

FSC主席确认《金融公司治理法》修订路径

FSC主席李Eok-won在29日全国议会政策委员会简报中表示:“《金融公司治理法》作为法律依据而存在,程序将涉及对该法律进行修订。”该主席的发言是对议员宋Eon-seok就实施治理改革的法律框架所提出问题的回应。目前,金融监管当局正在准备治理改进举措,旨在防止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实施长线控制,并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

改革提案聚焦董事长任期上限与独立董事制度

改革提案讨论的核心要素包括:将董事长限制为连续三届任期;以独立董事为中心运作高管提名委员会;并强化机构投资者的监督职能。改进计划预计将很快公布。FSC原本计划在3月宣布改革措施,但由于在实施方式上转向以立法修订作为路径,讨论拉长后时间表多次被推迟。

宪政议员质疑改革是否取代既有内圈

议员宋Eon-seok在简报中提出担忧,称:“在审视BNK金融董事长任命流程以及治理改革如何在总统提到金融业‘腐败内圈’之后推进时,人们担心的不是消除既有内圈,而是为政权再创建一个新的内圈。”总统李在明去年年底在批评金融行业CEO任命架构为“腐败内圈”之后,金融监管当局启动了“金融控股公司治理推进特别工作组”。

FSS主席称BNK审查结果待最终敲定

宋议员还提及金融监督服务机构对BNK金融集团董事长任命流程的审查,要求提交审查依据及内部审查材料,并指出:“公众认为审查已持续超过7个月。”FSS主席李Chan-jin回应称:“我们正在整理结果,并计划很快推进程序”,但补充说:“官方层面,目前尚未发布结果。”

国家养老金服务机构的角色:澄清为股东权利行使

当宋议员指出旨在强化机构投资者(如国家养老金服务机构)作用的举措可能削弱养老金基金在管理方面的“不干预”原则时,FSC主席李作出澄清:“并不是国家养老金服务机构会介入管理,而是股东在提名外部董事的过程中提出建议的一种程序。我认为这种担忧并不在那个层面。”政府表示,为金融行业推进的治理改进举措将通过立法修订实现制度化,而国家养老金服务机构的角色也将在股东权利行使的范围内推进。

FAQ

韩国的FSC正在为金融控股公司推进哪些治理改革?

金融服务委员会正在准备改革措施,包括将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限制为连续三届任期、以独立董事为中心运作高管提名委员会,以及强化机构投资者(如国家养老金服务机构)的监督职能。FSC主席李Eok-won在29日确认,这些改革将通过对《金融公司治理法》的修订实现制度化。

韩国为何启动金融行业治理改革?

该改革举措源于总统李在明去年年底对金融行业CEO任命架构提出“腐败内圈”的批评。总统批评之后,金融监管当局启动了“金融控股公司治理推进特别工作组”,以制定治理改进举措。FSC原本计划在3月宣布改革提案,但随着路径转向立法修订,时间表被推迟。

国家养老金服务机构在治理改革中将如何发挥作用?

FSC主席李Eok-won在29日澄清,国家养老金服务机构不会介入管理,而是在作为股东权利行使的一部分、对外部董事进行提名的过程中提出建议。主席表示,该做法不会动摇养老金基金在管理方面的不干预原则,因为其在正常股东权利的范围内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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