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副总理阮文胜于 7 月 16 日签署第 284/2026/ND-CP 号法令,对加密资产违法行为规定行政处罚,并自 9 月 1 日起生效,适用于越南为期五年的加密货币市场试点计划期间。个人投资者使用未经财政部许可的平台将面临 3,000 万至 5,000 万越南盾(约 1,140 至 1,900 美元)罚款。
根据越南副总理阮文胜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签署的第 284/2026/ND-CP 号法令,罚款体系分为两大层级:
使用无牌加密平台:3,000 万至 5,000 万越南盾(约 1,140 至 1,900 美元)
交易仅供外国投资者使用的加密资产:7,000 万至 1 亿越南盾(约 2,700 至 3,800 美元)
未适当 KYC(客户身份验证)即开设账户:5,000 万至 7,000 万越南盾
未经许可运营、宣传或销售加密货币服务:1.8 亿至 2 亿越南盾
此外,未经授权收集、储存、出售、转移或披露加密货币账户资料亦可面临罚款;当局可暂停或吊销许可证、没收资产,并命令公司返还投资者资金。
根据第 284/2026/ND-CP 号法令及第 05/2025/NQ-CP 号决议,越南五年试点框架的核心规定如下:政府计划在试点初期阶段最多发放五家加密货币交易所牌照;加密资产必须以越南盾发行、交易和结算,该规则适用于越南加密货币市场的国内外参与者。
此次法令取代了先前的草案。草案曾建议对通过未经许可的数字资产平台交易行为设置最高 3,000 万越南盾罚款;现行法令的实际罚款上限高于草案。
根据第 284/2026/ND-CP 号法令(2026 年 7 月 16 日由副总理阮文胜签署),个人投资者使用未经财政部许可的加密平台将面临 3,000 万至 5,000 万越南盾(约 1,140 至 1,900 美元)罚款;交易外国投资者专用加密资产的罚款更高,可达 7,000 万至 1 亿越南盾。法令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
根据法令,越南政府计划在试点初期最多发放五家加密货币交易所牌照;加密资产必须以越南盾发行、交易和结算,适用于所有国内外市场参与者。
根据第 284/2026/ND-CP 号法令,未经许可运营、宣传或销售加密货币服务的公司最高可面临 1.8 亿至 2 亿越南盾的罚款;未尽 KYC 义务即开设账户的公司则面临 5,000 万至 7,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